西交招〔2018〕4号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继续开展书法学专业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考生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2018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并已完成高考报名。
2.有良好的书法基础,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且非色盲色弱。
3.参加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书法学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未组织书法学省统考的省(市)考生除外)。
具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参加我校往年书法学专业校考被认定为考试作弊,且在作弊处理决定规定的限制报考期内者。
二、招生计划
1.招生地区:河南、湖南、江苏、山东、山西、陕西、重庆等7个省(市)。
2.招生计划:不超过12人,文理兼收。各省市最终招生计划以经教育部审核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
2018年1月13日-1月20日23:55,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选择“艺术类”项目,注册账号后进行报名,志愿学校报选择“西安交通大学”,报名类型选择“书法学”,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报名需要上传的资料见报名系统提示,其中,初审作品请下载本简章附件《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书法学报名初审作品及要求》,严格按照要求书写并将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2.资格审查与初审
我校将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如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校考条件允许的容量,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查与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并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和初审的考生请在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标准:100元(其中报名考试费95元,资料费5元)。缴费时间请留意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xjtu.edu.cn/)通知提醒。
4.现场确认和复核
完成缴费的考生到西安交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接受网上提交材料复核,并打印校考准考证。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2月24日8:30-10:30,确认地点: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一楼(兴庆校区北门里向东约80米)。
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②省级书法学专业统考合格证明材料原件(省统考合格证或成绩单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官方成绩查询网站截图)③省级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如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报考证、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专业考试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单、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证、专业考试准考证等)④由报名系统所生成的带申请表编号条形码的《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艺术类申请表》。
注:未组织书法学省统考省(市)的考生可不携带上述材料②。
5.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考试安排:时间:2018年2月24日14:00-18:30;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
注: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以校考准考证为准。
(3)考生必须持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书法学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明材料原件、省级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四证齐全,缺一不可)参加校考,自备全部书法考试所需用具。考试时必须使用纯黑色墨汁书写,严禁使用其他颜色墨汁。
(4)校考成绩将于3月底公布,届时考生可在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查询。校考成绩合格者须在本科招生网打印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
6.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要求,校考合格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2018年我校书法学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将根据校考合格人数确定,具体以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高考文化课基本要求:单科语文、英语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总分非150分时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3)在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标准、校考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校考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4)录取时不分文理,对于要求文理分科的省份,按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5)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有其他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
四、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2.校考合格名单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校考合格名单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示。
3.我校将校考合格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五、其他
1.新生报到时,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书法学专业学生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3.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六、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七、本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及注意事项:
1.报名成功后,考试报名及资料费一律不退;
2.凡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仍需参加全国高考;
3.若未参加省级专业统考或统考成绩不合格者,均不得报考我校,否则即使参加校考,成绩也无效。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49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2668320
中国书法系咨询电话:18161912982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西安交通大学中国书法系
2018年1月10日